民间舞蹈是广大人民所创造、世代相传、在日常生活场所表演的各种传统舞蹈,它是民族民间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,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个重要类别。在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,共有41种流传于各地域、各民族的优秀民间舞蹈项目入选,截至2019年,增至324种。其中包括在汉族聚居地区广为流传的秧歌舞、狮子舞、龙舞;彝族的葫芦笙舞;蒙古族的安代舞等。

民间音乐是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在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,共有72项中国民族民间音乐入选。其中包括已经进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的“人类口述与非物质遗产代表作”名录的中国古琴艺术,另外还有新疆维吾尔族木卡姆艺术和蒙古族长调民歌,以及江南丝竹、西安鼓乐、南音、广东音乐、侗族大歌、回族的花儿等著名的民族民间音乐。至今,这门类已增至401个项目。

民间文学又称口头文学,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重要类别,主要是通过口耳相传的方式产生并流传于民间的口头文学创作。进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的“民间文学”项目共31项,至2019年则增至231项。其中有中国少数民族的三大史诗──藏族的《格萨尔》史诗、蒙古族的《江格尔》和柯尔克孜族的《玛纳斯》;有壮族的刘三姐歌谣、彝族的《阿诗玛》长篇叙事诗等少数民族著名的口头文学经典;有汉族流传久远的著名传说如梁祝传说、孟姜女传说、董永传说、西施传说、济公传说、白蛇传传说等;也有耿村民间故事、青林寺谜语等,至今仍在民间鲜活流传,散发着具乡土气息的民间文学形态。